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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

时间:2020-09-28 00:45来源:其他网站 作者:页游私服排行 点击:
国务院近日发布通知,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通知称要加快促进湘潭市与长株潭其他地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 国家“十五”计

  国务院近日发布通知,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通知称要加快促进湘潭市与长株潭其他地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

  国家“十五”计划期间,长株潭城市群被列为全国重点支持发展的七大城市密集区之一。

  2007年岁末,长株潭城市群由国务院批准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湘潭市简介:

  湘潭市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地区,湘江中下游。现辖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和雨湖区、岳塘区两个城区,全市总面积5015平方公里(全省面积最小的省辖市),2008年末总人口326万(全省人口最少的省辖市),其中市区(两区)面积281平方公里,人口104.3万,城市人口94.6万。(包括九华4万%2B易俗河10.3万)雨湖区所辖地域千年以来一直是湘潭的中心城区,主要商业区、居民区、古迹、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著名重点大学分布于此,该区总面积74平方公里,人口44万(2008),人口密度为5000人/平方公里,与长沙市天心区并列在湖南省各区县一级行政区域中人口密度居第二位。

  湘潭是全国的湘莲之乡和全国闻名的粮猪生产基地。新中国成立以来,湘潭农业和农村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湘潭加大了科技兴农力度,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奔小康进程。湘潭是全国第三个、全省第二个吨粮市,全省第一批全面绿化达标市和全省第一个农村达小康市。

  长株潭城市群: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面积2.8万平方公里,2006年人口1300万,经济总量2818亿元,分别占湖南全省的13.3%、19.2%、37.6%,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结构紧凑。人均水资源拥有量2069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4.7%,具备较强的环境承载能力。

  长株潭城市群是我国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的接合部,区位和交通条件优越。拥有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等59所高校,90多万名专业技术人员,杂交水稻、人类干细胞、复合材料等研究国际领先。

  三市通过资源整合和产业布局,目前已建成了3个国家级开发区,2个国家产业基地。从2005年开始,每年年初均由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办公室组织制定年度经济一体化工作目标任务,三市互动的协调机制正在建立。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2010〕3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湘潭市是长株潭地区中心城市之一,湖南省重要的工业、科技和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湘潭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高新技术、科教、文化旅游产业,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湘潭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06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一江两岸”的山水城市布局,以湘江为纽带,形成“五片一中心”的组团式布局结构。要逐步完善中心城区功能,提高中心城区对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有重点地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城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要加快促进湘潭市与长株潭其他地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要控制在1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以内。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引导人口合理分布,防止城市规模盲目扩大。根据湘潭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视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水、排水和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防洪、人防和防震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坚持节流、开源、保护并重的原则,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123号)精神。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开发新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按照节能减排目标,,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发展,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强对湘江、涟江、涓水等水体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订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重视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特色保护,正确处理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加强对城正街、窑湾历史文化街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切实保护好毛泽东故居等纪念设施,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