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周柳)12月3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截止 12 月 30 日,乐山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6 天、首次突破 300 天,PM2.5 年均值为 41.8 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 1.8%,均已达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进度,“蓝天保卫战”取得突破性进展。
嘉州绿心公园据悉,我市在全国 168 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 30 位,同比 2018 年提升 16 位,其中 5 月、9月、10 月、11 月共 4 个月排名全国 168 个重点城市前 20 位,,为国家排名以来的首次连续排名前20。我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 12 位,与 2018 年持平,PM2.5 浓度同比提升 1 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七个区域中心城市中排名第 3 位。
此外,乐山多个区县同比明显改善。沐川县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Ⅱ级标准,率先实现达标,峨眉山市、金口河区也接近达标线。沙湾区、五通桥区、夹江县 PM2.5 同比改善明显,幅度超过 15%。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一年该局将继续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紧扣“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对标新要求、对表新职能,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开拓奋进,推动全市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为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绿色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