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9月28日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位于湖南省新宁县的山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为依法保护这一风景区,今年6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近年来,,新宁县委、县政府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先后出台了《山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实施办法》、《山风景名胜区扶夷江景区管理规定》、《湖南山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文件,规范了景区管理和保护工作。新宁县政府还邀请了省城市规划设计院和国家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的专家、顾问,编制了《山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健全了开发建设管理机构,组建了一支风景资源保护队伍,对山风景名胜区实施依法、有效保护。(杨坚 新华 泽飞)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13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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